关于取消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12-2-22 16:38:48 阅读次数: 7657)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苏建价站( 2012)2 号
关于取消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处(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关
于公布取消 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苏价综 [2012]1 号),
我省从 2012年 2月 1起,取消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具体执行方
式如下:
1、对于 2012年 2月 1日以后(包括 2月 1日)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
不计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2、对于 2012年 2月 1日以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建设工程, 由非本省建筑
业企业施工的,仍按原规定计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由本省建筑业企业施工的,
工程结算时,按各省辖市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