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 3-6-2
分部工程名称 挖土工程 部位 数量 m3 负责
部门
施工部
门
作业内容 机械挖土、人工清底
施工期
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
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工程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
通信电缆 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 lm 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
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浓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
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
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动支撑上下,或直接
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