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提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项目管理, 促进项目管理水平, 提高员工工
作积极性及工作效率,保护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职位等级 6级及以下的从事工程项目、服
务项目的技术类人员。
工程项目包括涉及软件、硬件等需要进行开发、实施、建设的项
目。
服务项目指软件、硬件维护、平台运营、咨询服务等项目。
第三条 项目提成是指项目相关人员所开展的工程项目或服务
项目按照要求达到一定目标时, 可以从项目收入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
的奖励,并纳入薪酬中的业务提成予以发放。
第四条 《项目申请书》获得批准后,项目相关人员从次月起起
进入项目提成阶段,不再享有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津贴。
第五条 工程项目提成已包括工程项目所涉及到差旅、 交通、接
待、活动、会议等相关费用,原则上公司不再支付工程项目人员上述
相关费用的报销。若予报销,则需抵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