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继续推行“我的区域,安全我负责”的管理理念,切实做好我公司安全生产管
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和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层层分解。
今年责任条项如下:
一、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二、责任目标值:
1、员工在公司内因工伤事故死亡控制数为零人。
2、员工在公司内因工伤事故重伤控制数为零人。
3、员工在公司内因工伤事故重中毒控制数为零人。
4、重大设备、火灾、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倒塌、爆炸等事故为零。
5、员工在公司内因工伤事故轻伤控制数为 0 人。
6、发生损失 1个工作日以上轻伤事故时要在 24小时内书面报告,发生 1人以上重伤及
1人以上死亡事故的要在 1小时内电话报告公司生产管理部及公司有关领导,要在 24小时内
书面报告。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