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版本: A
修 改 码: 2
文件编码: KLCNG/PD-39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适用于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
公司全体员工、合同工及承包商动火作业。
本程序适用于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在生产或施工作
业区域内工作程序 (规程 )未涵盖到的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 除为动火设
置的固定场所之外,如化验室、专门的维修场所、锅炉及焚烧炉等。
2 术语
2.1 动火作业:在生产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 可能导致着火、 爆炸事故
发生的临时作业,主要包括:
2.1.1 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1.2 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2.1.3 明火取暖和明火、非防爆电器照明。
2.1.4 烧烤煨管、熬沥青、炒砂子或打磨、喷砂、保温及其它可产生火花的作业。
2.1.5 生产装置区临时用电,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等非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