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活
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量清单招标评审工作质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城建
委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园林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
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应当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
第三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的规模和性质,分别采用合理
定价抽取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
第四条 各种评标方法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合理定价抽取法: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
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0
万元以下(含 300 万元)的,并且适用资质等级为城市园林绿化
三级资质的,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