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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冶芜湖同乐城市广场工程项目经理部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各施工队:
为加强本工程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
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
行。
1.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组织领导
1.1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组成本项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磊安
副组长:姜志勇、党培军
成 员:张奎忠、周军、周刚城、张睿、陆艳
项目经理部安保部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1.2 各专业施工部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并设有专业消防安全管理
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组织管理工作。
1.3 按照消防安全“谁施工,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部
与各施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明确消防责任和奖惩措施。 要求各专
业施工部与各施工单位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