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号 111)2002人事部、建设部人发(
则 总 第一章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一条 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
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
《建设、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
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
人员。 第二条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实行执业资 第三条
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Constructor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
为: 第四条 Asso和
。ciate Constructor-
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
作。 第五条
试 考 第二章
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统一命题、一级建造师执业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