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试行) [2009-1-22]赣市房字〔 2008〕175号关于印发 《赣州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试
行)》的通知;各县(市)房地产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管产交易管理所:随着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蓬勃
发展,新建筑结构形式和设计风格不断涌现,房屋建筑面积的测量与计算成为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共同关注的焦点,这
对房屋面积计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目前,现行的《房产测量规范》制定实施于 2000年,距今已经 8年了,
存在着诸多不足:一是原有的条款是原则性的,不够细化;二是专业术语较多,非专业人员难以理解;三是有些新出
现的建筑形式,比如阳光屋、入户花园、飘窗等如何计算,又未予以明确,导致实际操作中出现各种计算方法进而引
发纠纷。为全面提高我市房产测绘单位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统一规范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合理分摊房屋共有建
筑面积,切实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