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施工工艺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施工工艺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或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主体铺贴的合成高
分子卷材防水层施工。
2.基本规定
2.1 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分为 4级,各级标准应符合表 2.1 的规定,卷材防
水适用于防水等级 1、2、3级的明挖法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
表 2.1
防水等级 标 准
1级 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2 级
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允许有少量湿渍。工业与民用建筑:湿渍总面积不大
于总防水面积的 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 0.1m2,,任意 100m2防水面积不超过
1 处
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 6‰,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
0.2m2,任意 100m2防水面积不超过 4 处
3 级 有少量漏水点, 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 0.3m
2 , 单个漏水点的
漏水量不大于 1.45L/d 任意 100m2防水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