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83— 2008
专用灯具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 表 5.21.9
单位 (子单位 )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施工员)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类
别
序
号
检查
项目
质量标准
单
位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主
控
项
目
1
36V
及 以
下 行
灯 变
压 器
和 行
灯 安
装
(1)行灯电压不大于 36v,在特殊潮湿场所或导电
良好地面上以及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的场所行
灯电压不大于 12V;
(2)变压器外壳、铁芯和低压侧的任意一端或中性
点,接地( PE)或接零( PEN)可靠;
(3)行灯变压器为双圈变压器,其电源侧和负荷侧
有熔断器保护,熔丝额定电流分别不应大于变压器
一次、二次的额定电流;
(4)行灯灯体及手柄绝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