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所属各生产经营部门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 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防止
设备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经营部门所属从事施工设备运行、生产的各项目部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建设施工设备包含普通施工设备和特种施工设备两大类。
1、普通施工设备主要指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路面机械等。
2、特种施工设备主要指施工起重设备,以及其它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特种设备目录中
的施工设备。
第四条 生产经营部门所属各项目部应根据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0环境管理
体系及 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
作标准化、规范化。
第五条 生产经营部门、各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及相关的检查监
督工作。
第六条 生产经营部门、 各项目部按要求建立相应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