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财金〔 2014〕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
关问题的通知》 (财金〔 2014〕76号),为保证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项目实施质量, 规范项目识别、 准备、采购、执行、
移交各环节操作流程,现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
作指南(试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
财政部
2014年11月29日
附件: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规范地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
式(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