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筑工程 “锚杆(土钉)支护 ”补充定额的通知
-- www.zjzj.net 2010-08-17 --
浙建站计 [2010]28 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现将建筑工程 “锚杆(土钉)支护 ”补充定额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补充定额作为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补充项目,与《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03
版)配套使用。
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03 版)第二章 “桩基础与地基加固工程 ”中有关锚杆桩定额子目
适用于预应力锚杆项目,对于采用锚杆(土钉)支护的基础围护工程,应按本补充定额执行。
附件: “锚杆(土钉)支护 ”补充定额( 2-139~2-147 )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建管局
附:“锚杆(土钉)支护 ”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