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
提升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 增强自我防护能力,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所有进入厂区外来人员。
3 职责
3.1 安环部负责牵头公司各类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3.2 各相关部门做好进入岗位的二、三级培训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4.1.1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上级专门安全培训, 具备与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4.1.2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按照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国家安监总局
第3号令)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