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A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规范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系
统安全工器具管理, 保障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
健康,确保实现“四个安全”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
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工器具”是指为防止触电 、灼
伤、坠落、摔跌、物体打击、尘、毒 等危害,保障人身安全的
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第三条 本规定明确了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职责,规范了安
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检查使用、保管存放、预防性试验、
更换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 公司系统从事电力生产的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一
线员工均应熟悉,并应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的安全工器具
管理,其他非电产业参照执行。
第 二 章 职 责
第六条 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