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南欧江流域发电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一、 监察依据
(一)《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 国资发纪检 [2006]139
号、《 2013 年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国资纪发〔2013〕
5 号。
(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
法》、《中水电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效能监察实施细则》等。
(三)《南欧江一期工程项目建设期环境管理文件》 、流域
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关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
持的条款。
(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二、 监察的主要方式
(一)听取项目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情况汇报;
(二)实地考察,现场了解项目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和水土
保的有关情况;
(三)查阅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有关文件、数据、资料和各
种记录;
(四)组织召开座谈会和进行个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