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实施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土地管理
第三章 建筑管理
第四章 城市建筑景观控制
第五章 市政工程设施控制
第六章 城市空域保护和地下空间利用
第七章 城市绿地与风景旅游区控制
第八章 特别地区的补充规定
第九章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1.1 为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实施 <城市规划法 >办法》(以下简称《自治区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克拉玛依市城市总体规划》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城市规划技术规定实施细则。
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实施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土地管理
第三章 建筑管理
第四章 城市建筑景观控制
第五章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