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1990.04.12
实施日期: 1990.04.12
全文
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 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我
省在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人口激增、经济翻番的情况下,工业
污染初步得到控制,局部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从总体上看,我省的环境污染仍
然严重,自然生态还在恶化。如果我们不在控制污染、保护生态方面采取有效的措施,付出
极大的努力, 不仅会削弱我省经济发展的潜力, 而且会丧失某些经济建设的成果, 特别是将
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正确处理经济建设、 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的关系, 坚持同步规划、 同步实施、 同步发展,
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在治理整顿
中要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