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矿井风量
计算方法》的通知
各原煤生产单位、建工集团:
随着采深增加,采掘机械化装备水平提高,巷道断面增大,瓦斯
绝对涌出量和地温逐渐增高, 矿井的环境条件已发生巨大变化。 原《平
顶山矿务局矿井风量计算细则》中的需风量计算方法已不能满足目前
矿井采掘工作面、 硐室等用风地点需风量要求。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发改运行 [2006]819 号)中矿井需风量计
算方法,经过组织外地调研、矿井调查、征求意见等,修订出新的风
量计算方法,现下发执行。并作如下规定:
一、矿井供风量应满足需风量要求,低于需风量的 90%视为风量不
足,矿井供风量超过需风量 10%以及采掘工作面供风量超过需风量的
20%视为用风不经济。
二、特殊地点的供风量(如处理灾害事故、有害气体涌出异常、
煤柱残采、新技术应用等)由各矿总工程师在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中确
定,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