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的管理工作,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保护环境,特指定本管理制度。
1、实行和防护安全的责任制管理
1.1 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安全的防护责任制管理,真正做到哦昂各负其责,
人人重视。具体做到:
1.1.1 第一责任人为:总经理。
1.1.2 直接责任人为: 公司分管领导、 分公司经理、 项目部部长、 项目部经理、
驻厂负责人、公司安全员。
1.1.3 直接当事人为:现场主管、现场检测人员、源库保管员、运源驾驶员和
押运员。
1.2 对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分公司、工程部、项目部、驻厂单位,由公司
总经理与份公司经理、工程部部长、项目部经理及驻厂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状。
1.3 公司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并随时公布于众。
2、源库的安全和防护
2.1 源库实现双人双锁, 24小时有人值班。
2.2 源库配有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