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采矿专业技术标准
第一节 采矿设计规范
一 原则规定
第一条 采矿设计是矿山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保证矿山持续生
产的关键环节。所有采掘工程必须有完整的设计, 一切采矿设计都必须认真贯彻
执行矿山的各项技术政策和采掘充技术原则,正确选择设计方案和各项技术参
数。
第二条 地下开采的采矿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安全措施。 认真执行《冶金矿山
安全规程》。
二 采矿设计分类
第三条 按工程性质、技术复杂程度和管理范围, 对采矿设计进行如下分类。
一类型设计:
(1) 采矿总体设计;
(2) 新采矿方法设计;
(3) 开发新坑口 (含井巷工程 )设计;
(4) 重大的采矿技措、安措工程设计;
(5) 系统性的矿井通风、排水、运输、提升、充填等设计;
(6) 省级和省级以上采矿科研项目设计。
二类型设计:
(1) 局部性采矿开拓设计 (如中段开拓、硐室工程、井筒延深、井底车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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