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及现场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1. 0目的:
通过对库存及现场物资管理的有效控制, 确保不符合质量、 环境及职工健康安全要求物
资的非预期使用。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及压力容器制造中库存物资及现场物资管理。
3.0 职责:
本实施细则由工程部编制并监控,项目部具体实施。
4.0 库存物资现场物资管理的总要求:
4.1 物资保管员必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正确、及时验收并对物资进行保管和保养,
积极配合检验和试验的取样工作。
4.2 建立物资台账。凡进入工程项目部的物资,经验收合格后均应及时、分类建立台账,
并做到账、卡、物相符。
4.3 物资的标识。无论库存不是新进入施工现场的物资都应及时进行标识。
4.4 物资的发放。保管员必须凭材料限额单进行发放,领料单上的物资名称、型号、规格、
数量核对无误,还应写明该物资的使用部位,然后领、发料人员在领导单上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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