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样板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开发项目的外立面材料、门窗幕墙材料、内装修材料、景
观硬装材料、照明灯具、标识系统等的材料样板管理。材料样板确认
均由设计部负责,保管责任由各保管部门负责。
二、材料设计样板确定:
设计部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及设计进度安排,依据设计方案的要
求,与设计单位共同完成设计材料的选择, 并由设计院与设计部共同
确认签字。
材料设计样板是项目材料或工程所涉及材料招标的依据, 设计样
板未确定不得进行招标。 招投标时视单项工程的具体要求确定在投标
单位回标时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样板, 报送材料样板要求及其合格评审
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
三、材料施工样板确定:
根据设计样板,中标单位在材料进场施工前必须报送满足设计材
料样板要求的施工样板, 由设计部签字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中, 如单
项工程要求需要,还需由施工单位完成施工样板段并经过设计部确认
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