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B.0.9 监理通知回复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项目监理机构) 我方接到编号为 的监理通知后,已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请予以复查。 附:需要说明的情况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复查意见: 总承包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复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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