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1
工程计量报审表
工程名称:连云港市康复(优抚)医院迁建工程 编号: B.2.1—
致: 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机构)
兹申报 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17 年 7 月 8 日完成的
桩基进场 合格工程量,请予以审核。
类别: □ 合同内工程量
□ 变更工程量
附件:
□ 工程变更通知
□ 计算书等证明材料
□
施工项目经理部(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监理机构签
收人姓名及时间
施工项目经理部签
收人姓名及时间
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章):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注:1、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应在自收到本报审表之日起 7 日内完成计量审核工作, 予以回复。
2,本表一式二份,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
第五版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