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书
建设单位: 上海市住宅 发展局
1. 根据已 收 到的 真华路 穿越 铁路 立交工 程、 芝 川路
—曹杨 路 新建 道路工 程的 招标 文 件, 遵照 《 工程
建设施 工 招标 投标管理 办 法》 的规定 ,我 单位 经
考察现 场 和研 究上述工 程 招标 文件的 投标 须知 、
合同条 件 、技 术规范、 图 纸、 工程量 清单 和其 他
有关文 件 后, 我方愿以 人 民币 玖 仟柒 佰肆 拾 柒万
叁仟肆 佰 肆拾 玖元的 总价 ,按 上 述合 同条 件 、技
术规范 、 图纸 、工程量 清 单的 条件承 包上 述工 程
的施工 、竣工和保 修。
2. 一旦我 方中标,我方保证 在 2003 年 1 月 1 日 开工,
2003 年 11 月 10 日竣工,即 314 天( 日历天)内
竣工并 移交整个工 程。
3. 我方同 意所递交的 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