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411[1].00-PG02-04 设备及管道隔热设计
规定
设备及管道隔热设计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项目的设备和管道隔热工程的设计。
本规定不适用于设备和管道的内隔热衬里设计和有特殊要
求的管道及临时设施隔热工程的设计。 适用的标准规范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 SH 3010-20XX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64-97 《工
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26-89 《石
油化工隔热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SH/T 3522-20XX 《设备
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 GB 4272-92 《设备及管道保温设
计导则》 GB/T8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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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热保温
下列设备和管道应进行隔热保温
基本规定
(1) 设备和管道的外表面温度在 50~850℃时,除工艺
有散热要求者外,均应设置隔热保
温层;
(2) 工艺生产过程要求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