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共9页 第1页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
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职责和资源
1.1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
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 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 不加贴强制性认
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
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