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钢塔放样工艺技术规程
一、 放大样文件 (关键工序)
1.1、放大样应按客户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加工图纸,并附有公司合同注明的塔型、
塔高、生产基数为依据进行放大样。
1.2、放大样工作人员对加工图纸进行审查,对呼称高,基础根开,导地线间距尺
寸等有疑问或尺寸不详,错误地方,应同设计单位取得联系,其解决
方案文件予以保存。
1.3、在铁塔加工过程中,遇客户临时变更塔型、塔高、生产基数时,应马上报告
公司,并用文件方式通知分厂,并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书面报公司经
理。
1.4、放大样工作人员应向分厂提供如下文件:
1.4.1 、向分厂提供工程按塔型、塔高所需钢材清单,注明材质,对较大的角钢应
提出长度和根数。
1.4.2 、向分厂提供塔型、塔高、生产基数加工落料表。
1.4.3 、向分厂提供塔型、塔高、发货包装表。
1.4.4 、向分厂提供角钢加工零件图及电脑数据程序。
1.4.5 向分厂提供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