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 5510 第 5 部分
1988年 10月
铁路机车车辆预防性防火
电气设备
安全技术要求
DIN 德国标准协会铁路机车车辆标准委员会( FSF)
DK 629.45:614.841.33:621.31
本标准包含安全技术规定。
有效性的开始
本标准自 1988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
引入期
1988年 10月 1日以后研制的铁路机车车辆应从 1991年 10月 1日起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过渡期
最晚从 1993 年 10 月 1 日起,只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铁路机车车辆可以交付。
1 应用范围和目的
本标准适用于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EBO)或城市有轨电车技术管理规程( BOStrab)
适用范围之内的铁路机车车辆(以下仅称“车辆” )。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定预防性防火所需要的措施, 这些措施是有关符合标准 DIN 5510 第
1部分防火等级为 1~4 的客车电气设备的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