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程部 编号: E-MS-302-1 起草: 日期:
类别:管理标准
厂房施工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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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批准: 日期:
替代: 生效日期: 页码:第 1页,共 7页
颁发部门: 分发部门:
1. 目的:为保证施工质量及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规范的要求,以统一施
工的要求和方法,特制订本管理规程。
2. 依据:
3. 范围:所有的工程建设,包括厂区道路、厂房(一般厂房、洁净厂房)的建
筑及设施的建设、装修,公用工程(水、电、气系统、空气净化系统)以及实验
室、仓库、生产辅助用房、办公及生活用房等的工程质量。
4. 责任:程部主管经理及该工程负责人即施工代表,施工单位负责人。
5. 正文:
5.1. 确认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 保证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中需修改设计时,
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
5.2. 检查工程所用主要材料、 设备、半成品、成品是否具备出厂合格证或质量鉴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