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了。生命
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然而,看不
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兰州市人民政府令【 2008】第 5号
《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 2008年 8月 28日市政府第 15次常务会
议讨论通过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保障低收入家庭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关区、 七里河区、西固区和安宁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
供应、使用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向
第三条
市发展改革、建设、财政、规划、国土资源、价格、民政、税务、审计、监察、
第四条 经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