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P-1/3
消防水泵
1.主工作泵
主工作泵应为单级或两级离心泵,通过连轴器与马达直接连接,并且被固定
于钢制之基础平面之上。
本水泵之容量,速度及固定法须符合设计之要求,受最新版法规及具有仲裁
力之有关当局之约束。
本泵须为铸铁处壳,具完善组装,内装经平衡调校是青铜螺旋翼,钢轴及套
筒,重型球及滚柱事由承及防漏机械密封者。该泵滴水井必须装以吸口及铜
管排水至最近排水系统。其基础须作防腐度理。本泵的启动必须为自动进行
者。
当主工作泵于转动情况下, 而装置于管沟内之主干管压力下降至不超过正常
之 80%时,备用泵必须自动投入运行。 手动操作方式必需提供以便必要时人
工启动以产生都之压力。一但起动该泵须作继续运行直至人工停泵。
分开安装之可见及可听见之警铃将须由设计承建商提供。 消防主控版面亦须
装备以反映运行泵之启开信号。
本泵之电路包括监控回路必须符合 IEE线路规定及当局规定及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