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干式电力变压器
CB6450—86
总则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 IEC 726(1982) 《干式电力变压器》。
1.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等级为 35KV及以下的干式电力变压器(包括自耦变压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小型和专用的干式变压器:
额定容量小于是 kVA的单相变压器及额定容量小于 5kVA的多相变压器;
静止变流器用变压器;
起动变压器;
试验变压器;
机车变压器;
隔爆和矿用变压器;
焊接用变压器:
调压变压器;
专用小型安全电力变压器。
当上述变压器或其他特殊变压器没有相应的标准时,本标准可部分或全部引用。
本标准条文中引用的 GB 1094《电力变压器》各部分中的有关条款,均应理解是下列标准的相应
条款:
GB 1094.1-85 《电力变压器 第一部分 总则》;
GB lO94.2-85 《电力变压器 第二部分 温升》:
GB 1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