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有 标 准 G B 5 0 4 8 4 - 2 0 0 8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 总则
i. 为适应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需要,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公众财
产不受损失,保护环境不受危害,制定本规范。
ii.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工、估纤、化肥等建设工程施工的安
全技术管理。
iii.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iv.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i. 施工用火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各类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及其他产生火花和明火作业统
称为施工用火。
ii. 固定动火区
在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限定的范围内,不需要办理动火作业证即
可进行动火作业的区域。
iii. 生命绳
高处作业中专门用来悬挂安全带的绳索。
iv. 临时用电
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