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JA 8-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施 工 单 位: 青岛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 程 名 称: 青岛新河化工基地商务中心
日 期:
资料员(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锅炉、司炉、压力
容器操作工、金属焊接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工种)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
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要对特殊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 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 直接调度管理,
并由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二、 要筛选思想好、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能够
按着安全技术规范办事的青年工人从事特殊作业。
三、 要在每年年初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不服从管理,
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或造成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
另行变换普通工种。
四、 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并由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