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材和管件应具有质量检验部门的质量合格证,并应有明显的标志表明生产
厂家和规格。包装上应标有批号、 生产日期和检验代号。 用于生活给水管道的管
材和管件应无毒、无味,卫生性指标达到 GB-T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
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规定》的要求。
2、管材和管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材与管件的颜色应一致,无色泽不均及分解变色线;
(2)管材和管件的内外壁应光滑、平整,无气泡、裂口、裂纹、脱皮和严重的
冷斑及明显的痕纹、凹陷。
(3)管材轴向不得有异向弯曲,其直线度偏差应小于 1%;管材端口必须平整并
垂直于管轴线。
(4)管件应完整,无缺损、变形,合模缝、浇口应平整,无开裂。
(5)管材在同一截面内的壁厚偏差不得超过 14%;管件的壁厚不得小于相应的
管材的壁厚;
(6)管材和管件的承插粘接面必须表面平整、尺寸准确;
二、塑料管和管件的存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