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l0424—2003
J283—— 2004
2003-12-16 发布 2004-01.01 实施
钢筋分项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从事钢筋加工和焊 (连 )接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钢筋正式焊 (连 )接前,
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 (连 )接性能检验,合格后方能正式生产。
5.1.2 钢筋在运输、加工和贮存过程中应防止锈蚀、污染和变形。并按品种、规格和检验状态分
别标识存放。
5.1.3 浇筑混凝土前,施工单位应对钢筋隐蔽前的下列内容进行检查,形成施工记录。
1 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和间距等;
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和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 预埋件的规格和数量等;
4 钢筋保护层厚度。
5.1.4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施工单位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2 原 材 料
主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