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 Tcl 集团 内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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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薪酬制度
(试行方案)
一、 总则
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 。本制度所指
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 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 (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
外)。
二、工资结构
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 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
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 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
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 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 不固定的
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 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
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