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
2.概算或修正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或技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允许幅度范
围内,概算经批准后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最高限额, 是编制建设项目
计划、签订建设项目总包合同、实行建设项目包干、控制预算、考核
设计经济合理性和建设成本的依据。 设计单位应按不同的设计阶段编
制概算和修正概算。 编制概算或修正概算, 应全面了解工程所在地的
建设条件,掌握各项基础资料,正确引用规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工
资单价和材料设备价格,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使概算能完整、
准确地反映设计内容。
3.以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其标底应在批准的总概算
范围内。
4.预算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预算经审定后,按预算承
发包的工程,预算是确定工程造价、签订建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