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1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总则。
2 工作前必须做好充分的组织工作,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并明确分工。
3 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工作,低压设备( 400 伏以下)遇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应经领导同意,佩戴好电报警安全帽,
做好安全措施,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
4 在作业旁边有裸露的带电体,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进行作业。
5 对电气设备或线路进行停电检修时,必须指定具体负责人,严格按电气设备检修工作制度进行。
6 对电气设备或线路停电检修时, 1、断开有关的电源开关; ?2、验明工作部分确无电压(对电缆、电容器组,高压电气设备及
线路,停电后须先放电) ;3、在有关的开关手柄上挂上标示牌; 4、根据具体情况是否需要设三相短路接地线,需要时(如检
修电缆),则装上后,方可进行工作。
7 对电气设备或线路的停送电操作必须遵循下面的基本原则:停电时先断开能带负荷拉合的断路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