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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公司销售货物采购管理制度
(试行)
一、 采购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销售货物及原材料采购的管理和控制,经研究讨论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采购包括公司销售货品及配给经营所需的其它材料,
采购金额 5 万元(不含 5 万元)以下的物品。
第三条 公司所有的采购活动统一由行政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四条 本制度采购管理主要指采购流程管理、采购询价管理、采购合同管
理、采购付款等方面。
二、 采购流程管理
第五条 店长提出采购需求→主管核实→仓库确认→行政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审核→副总监审核→总监审核→常务副总经理审核。 其中:采购金额 1 万元以下
(不含 1 万元)的,由副总监审批;采购金额 1 万元(含 1 万元)以上, 3 万元
(不含 3 万元)以下的,由总监审批;采购金额 3 万元(含 3 万元)以上, 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