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 ——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
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中员工必须自检,个人意识强烈,保证 产品质量 ,员工必须配合质检人员否则出现质量事故按其
严重性予以相应处罚。
第四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8 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
第五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 5 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
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 ,有事要请假。
第六条 工作时间内,组长、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
互窜岗,否则处于 5-10 元处罚。
第七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负责人申请,
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