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 2012定额使用中问题的答疑(一)
1、关于挖土方:独立柱基或带型基础,要分析柱距是否 <6米、槽深是否 >3米。
如果是则按大开挖考虑土方量,不在计算工作面及放坡,执行一般土方定额子
目?
答:按 201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第(九)
条规定执行。
2、201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第一章中 1-7 子目、1-8 至 1-13 子目
有什么区别?分别如何使用?
答:1-7 子目适用于前期竖向土方机械开挖及运输。 1-8 至 1-13 子目适用于建筑
工程基础土方开挖及运输。
3、机械挖土方要配合打钎拍底子目使用,但如果人工清槽子目也含打钎拍底,
机械挖土方是否不用再套用?
答:机械挖土方的定额子目中包含修理边坡、 人工清槽的工作内容, 不包括拍底
打钎。设计要求拍底打千钎时, 除执行机械挖土方的定额子目外, 还要套用拍底
打钎的定额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