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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质检食监〔 2009〕437号
关于印发《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
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督促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规范乳制品
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总局制
定了《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
现予以印发,自 2009年 10月 1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
题,请及时向总局反映。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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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
责任监督检查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督促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
范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乳制品质量安
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 》及其实施条例、《乳品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
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