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型外墙饰面砖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
渝建发〔 2009〕161 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北部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当前,随着建材行业技术创新,出现了一批符合国家产业要求的新型外墙饰面砖系统。
为提高新型外墙饰面砖系统工程应用品质, 保证建筑外墙工程质量, 现就加强新型外墙饰面
砖系统应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中的新型外墙饰面砖系统是指包括高性能外墙饰面砖、 胶粘剂、 界面处理剂
和填缝剂的外墙饰面砖系统,有关指标应符合 “新型外墙饰面砖系统技术要求(试行) ”,见
附件 1。
二、新型外墙饰面砖系统可用于 100m 以下的建筑外墙, 但不得用于膨胀聚苯板薄抹灰
外墙外保温系统, 也不得用于 20 层及以上或高度 60m 及以上临街、 有行人通行或人流聚集
的建筑外墙。
三、对 20 层及以上或高度 60m 及以上、 100m 以下的建筑外墙采用新型外墙饰面砖系
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