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
来自: 公安部 时间: 2007-07-24
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
作的通知
公信安 [2007]861 号
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
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公安局、保密局、国家密 码管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人民团体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为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
障工作的意见》和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
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信息安全等级 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信
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提高我
国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和水平,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