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公司》变电站运行管理标准
1 总则
1.1 本标准旨在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变电运行班组的中
心工作, 规范变电站管理, 达到变电运行业务和工作要求相对统一之目的,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
平。
1.2 本标准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 110kV 及以上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统称变电站,下同)
的运行管理工作和新、改、扩建工程。 35kV 变电站参照本标准执行。
1.3 在南方电网公司变电站从事变电运行工作的有关人员、领导应熟悉并遵循本标准。
1.4 在南方电网公司变电站生产、维护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标准的相关规定。
1.5 在南方电网公司变电站进行检查、评比工作,遵照本标准相关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
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