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普查)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
《压力容器(普查)注册登记表》为普查和注册登记共用, 做普查表使用时,
与普查无关的项目可以不填。 所有填写的数据应代表设备现时的状态, 登记时应
由使用单位在表头填写单位名称并盖公章, 且名称内容应一致; 同意注册后,应
盖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的公章。
1、 登记表编号:可采用设备类别( R)加年代(四位)和顺序号(四位)
表示,如 2001年所登记的顺序为 1200台,可编为 R20011200(此号由注册登记
机构填写)。
2、 注册登记机构:填写负责注册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的全称。
3、 注册登记日期:填写注册登记的日期。
4、 设备注册代码:按《锅炉压力容器注册代码编制规则》填写。注意:为
便于登记查询及修改,顺序号暂由各单位自行编号,用铅笔填写。
5、 单位内部编号:填写使用单位内部的压力容器设备编号。
6、 使用证编号:按《锅炉压力容器使用证